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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内案件迟报,农行本溪分行被罚款50万元

时间:03-08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34

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内案件迟报,农行本溪分行被罚款50万元

3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处罚信息: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内案件迟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被罚款50万元。处罚信息全文如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本溪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本金罚决字〔2024〕4号被处罚当事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内案件迟报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三)、(五)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本溪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3月5日(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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